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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时间:05-08 07:06 来源:知识产权局 作者:顺成 点击: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周期较长,很多战略新兴产业及高科技绿色环保产业均希望得到优先审查,尽快获得专利授权,尽快占领经济科技发展的制高点。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规定优先审查只针对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不能优先审查,技术领域包括: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二《管理办法》规定了优先审查的结案周期,对于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自同意优先审查请求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申请人应该积极配合,审查意见答复期限缩短为2个月。
     三《管理办法》规定了优先审查的办理程序:必须为电子申请,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交实质审查请求费,提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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